“你不讓我建倉儲和烘乾設施,300畝小麥怎麼曬、怎麼儲存啊?”3月21日,在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壯志街道壯志村1組水泥路一塊大田邊,八根水泥樁基已經打好,45歲的種糧大戶顧昌銀向前來調研的市、縣農業部門領導訴苦道,3月初他準備在自己流轉的土地旁蓋一個600多平方米的烘乾加倉儲設施,地基都搞好了,可國土部門來人到現場勒令停工,稱這是基本農田保護區,不可以蓋房子,要求恢復耕地原狀。“我已經投下去七八萬了,現在真是騎虎難下。”
  如東縣曹埠鎮直港村9組的種糧大戶陸國兵,也反映其糧食倉儲和烘乾設施用地難:因為沒有用地指標,去年建的烘乾中心是租用鄰村一個農戶的閑置房屋,離家有6里多路,大型農機具寄存在好幾戶農家,除了使用不方便,還多增加了人工和運費。他迫切希望把糧食烘乾中心和農機庫房建在一起,這樣用起來省時省力省工,節約成本。
  為鼓勵規模農業發展,提高農機化發展水平,我省出台了農機庫房項目補貼政策,規定省級機庫項目補貼12萬元,但機庫建築面積須達到300平方米以上。南通市規定,土地流轉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的家庭農場、種糧大戶,均可申請建立一座標準的糧食烘乾中心,市財政給予30萬元的扶持。此外,各級政府還出台了一系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上面有扶持政策,但沒有相應的配套土地指標,惠農強農政策落不了地,還是空歡喜一場。”海門市豐收農機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彭衛強指著一輛輛露天存放的農機說,對照省級農機庫房補貼項目的條件,去年合作社就開始申請農機機庫補貼項目,但因為土地指標無法批下來,導致農機庫房項目無法實施,因而就無法申請驗收,以至擱置至今。
  記者調查發現,造成糧食烘乾、農機庫房用地難,主要是因為目前沒有發展規模農業所對應的國土管理的政策規定,由此出現了“既繞不開、又無法從根本上有效解決”的尷尬局面,令農業、農機部門頗感無奈。“我其實並沒有多占耕地啊。”顧昌銀委屈地說,通過流轉土地,填廢塘、鏟壩埂等平整措施,一下子給村裡增加了30多畝地,而自己的糧食烘乾設施只占用一畝地左右,而且交了每畝100元的土地復墾費,怎麼就不可以呢?“搞農業本來就有風險,如果再不允許建糧食烘乾、農機庫房等配套設施,規模種田的風險就太大了!”
  “通過土地流轉,土地平整,實際上耕地確實增加了。”現場察看的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村工作局副局長蔣德鳳告訴記者,按照法律規定,即使基本農田平整增加出來的土地,也只能用於農業,但怎麼解決發展規模農業必須解決的附屬設施用地問題,接下來他們將跟國土部門協商,實地查看顧昌銀一共填了幾個塘、增加了多少面積,看看能不能置換。“這是唯一的解決辦法。”
  南通市農委農機管理處處長陳昌軍坦言,目前幾乎所有種糧大戶建的機庫、糧食烘乾設施,都沒有合法用地手續。有的建在自家承包地,有的跟鄰居置換土地,有的則通過流轉土地。只要不因土地發生鄰裡糾紛和矛盾,當地鎮村一般都睜隻眼閉隻眼,否則,項目就搞不起來,就會影響當地的土地流轉和規模農業的發展。
  如何解決發展規模農業中遇到的配套設施用地難?“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政策依據。”如皋市國土資源局政策法規科科長萬君表示,除設施農業項目外,國家還未有其他可以在農用地建附屬設施的規定。一旦出現土地違法行為,不僅責令恢復土地原狀,情節嚴重的還將依法做出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省農委園藝處處長倪錫林認為,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等新型主體,將擔當未來農村“誰來種地”“如何種好地”的重任,並攸關國家糧食生產安全。從這一戰略高度來看,相關部門應當立足當前農業農村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調查研究,積極化解各種矛盾,為現代規模農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本報記者 丁亞鵬  (原標題:規模農業亟需解決配套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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